首页 > 黑龙江律师 > 您好,我在教育厅网站上发了一封信,现在正在审核…如何撤回,我想撤回

您好,我在教育厅网站上发了一封信,现在正在审核…如何撤回,我想撤回

admin 黑龙江律师 2023年11月12日

可以撤回。
申请人有权对申请进行撤回,因为行政复议的目的是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既然申请人都放弃了,那么行政复议也就没有进行下去的必要。但申请的撤回也是有一定条件和程序的。首先,必须是申请人自愿,不能被胁迫、动员,行政复议机关发现撤回申请并非出于申请人主观意愿时可以不准许撤回;其次,撤回也是有风险的,撤回成功就意味着行政复议终止,申请人不得再以同样的事由提起复议(能够证明非自愿申请的除外);其三,申请撤回也是有时间要求的,需要在行政复议受理后、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撤回复议必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只有申请人申请才能撤回;(二)申请人必须是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申请人提出撤回申请。即使被申请人在复议期间改变或者撤销了原来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不必然导致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只有申请人愿意接受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才可认定为撤回。如果申请人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对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要求赔偿的,行政复议应当继续进行;(三)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必须是在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四)申请人必须说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能是规避法律,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不能是因受到被申请人的胁迫。本案中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也具备了法定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撤回的条件如下:
1、只有申请人申请才能撤回;
2、申请人必须是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1)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申请人提出撤回申请;
(2)即使被申请人在复议期间改变或者撤销了原来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不必然导致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只有申请人愿意接受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才可认定为撤回;
(3)如果申请人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对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要求赔偿的,行政复议应当继续进行;
3、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必须是在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
4、申请人必须说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能是规避法律,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不能是因受到被申请人的胁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杭州房产纠纷律师 杭州房地产律师 孝感律师 西安交通律师 杭州普法教育网 杭州婚姻律师网 杭州版权纠纷律师 杭州房产纠纷律师 杭州欠款追讨 杭州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刑事推荐律师 杭州遗产律师 南京律师 绥化律师 宿迁律师 厦门律师 漯河律师 深圳律师 乐山律师 大理律师 安康律师 石嘴山律师 南充律师 北仑律师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寻乌律师 安福律师 奉新县律师 上高县律师 万载县律师